一、招生依據:大學法第二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、大學院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。
二、招生目的:
(一)強化家庭教育工作者知能。
(二)協助家庭教育工作者取得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」。
(三)促進家庭教育相關機構建立互動網絡。
三、招生資格:
(一)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(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及獨立院校各學系畢業,獲有學士學位者才得申請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。
(二)家庭教育相關工作實務經驗者。
四、辦理單位:輔大兒童與家庭學系
協辦單位:輔大推廣教育中心
五、招生人數:一班至多50人。(至少35人才可達到開班人數)
六、開設課程:依據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課程科目及學分數採認對照表」開設必修學分五門、選修學分五門,每門課2學分,共20學分。(此課程為全修,共分上、下二學期完成,二學期修畢後,才得以申請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)。
輔仁大學 : https://www.ext.fju.edu.tw/course-article.php?id=569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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