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內政部辦理之「112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」
發佈日期:2023-02-07
更新日期:2023-02-07
- ■為112年度孝行楷模之選拔標準,依其作為分類如下,請依下列標準提報初選名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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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長期陪護組:長期盡力照顧父母、尊親屬,不畏辛勞。
- 善用資源組: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、尊親屬,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、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。
- 扶助實現組:照顧父母、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, 體貼其心意,使其歡喜,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。
- 同心協力組: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、尊親屬,並能凝聚、團結彼此間情感,家庭和樂。
- 顯親傳孝組: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,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;或將自身關懷父母、尊親屬之具體作為,推廣至里鄰社區,並熱心提供協助,供大眾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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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■截止日期為112年3月15日(三)止
- 請備妥下列表件函報本府民政處辦理初審作業,
- 並由本府召開初審會議遴選1名代表本市參加內政部複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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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.候選人推薦書一份 (除紙本外,請另附WORD電子檔)。
- 2.候選人個人照、孝行事蹟照黏貼表及照片電子檔。
- 3.實地訪查表 (除紙本外,請另附WORD電子檔)。
- 4.同意書。
- 5.候選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- 6.(中)低收入戶證明或經相關單位證明為家境清寒之證明文件 (無則免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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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聯絡人:本府民政處宗教禮儀科張先生(02)2420-1122分機1609,電子信箱:kin11013@mail.klcg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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